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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返回】 中国森林火灾管理与中澳森林防火合作

发布日期:2017-10-13 浏览次数:

中国是个少林国家,据2000年6月统计,全国森林面积1.589亿公顷,林木蓄积124.9亿立方米,森林覆盖率16.55%。人均森林面积仅约0.1公顷,林木蓄积不到10立方米,远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。森林资源匮乏,不仅不能满足国民经济建设的需要,而且严重影响生态环境和自然生态平衡。为此,中国政府决定加强人工造林和生态工程建设,强化森林资源管护力度,以改变当前生态工程建设分散、整体效益不高的状况。
    森林防火工作是森林资源保护最主要的组成部分。当前,森林火灾是当今世界发生面广、对森林资源危害极大的自然灾害之一,无论是1986年中国发生的大兴安岭特大森林火灾,美国2000年8月发生的西部森林大火,还是澳洲去年底发生的新南威尔士州山林大火,都造成了难以数计的经济损失和生态环境的严重恶化。在对森林资源保护方面,中国政府一向以高度的责任心,从维护全球生态平衡的高度积极投身于森林防火工作,在全球气候异常,厄尔尼诺和拉尼娜现象日益频繁,干旱、高温、大风天气增多,发生特大森林火灾的危险越来越大的情况下,不断总结经验教训,探索、研究森林火灾的特点,有针对性地加强管理和技术防范,努力提高对森林火灾的综合控制能力,使森林火灾次数、受害森林面积、森林火灾受害率和死伤人数都有明显下降。
一、中国森林火灾概况
    受地理位置、地形地势、气候,以及森林资源分布和人口居住密度等情况影响,中国的森林火灾呈以下特点:
一是在发生时间上,森林火灾呈季节性变化。一般,我国东北、内蒙古林区防火期春季从3月中旬到6月中旬,紧要期为4~5月份;秋季防火期从9月中旬到11月中旬,紧要期为10月份。南方和西南林区防火期为11月中旬到翌年的5月底,紧要期多在2~4月份。西北林区(主要是新疆)防火期从4月到10月,紧要期在7~9月份。同时,森林火灾还有5~6年或10年左右周期性发生的特点,这主要与气候周期性的变化密切相关,特别是受连续干旱、高温、大风等异常天气因素影响严重。
二是在发生地域上,森林火灾具有集中性。据统计资料分析,历年来森林火灾次数最多、受害面积最大的省区主要集中在东北林区和西南林区,比如黑龙江、内蒙古、云南、广西、贵州、四川等省区。且东北林区森林火灾受害面积远大于西南林区。
三是在发生原因上,森林火灾大多系人为造成。主要是由于人们的生产用火、生活用火不慎引发。野外烧荒垦地、烧灰积肥、野外吸烟等,以及故意纵火是引发森林火灾的主要原因,占95%以上。此外,在东北、内蒙古一些重点林区,因特殊的地貌及天气等,经常发生雷击火,有的年份达30%以上;有的林区还有泥炭自燃、滚石火花等引起火灾,大都人迹罕至,不易发现和扑救,损失较大。
四是在发生后果上,森林火灾损失及危害严重但呈下降趋势。据统计,1987年以前中国年均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94万公顷,年均受害率8.5‰,是世界同期水平的8倍;近十几年年均受害森林面积5万公顷,下降了94.7%,年均受害率0.37‰,低于世界发达国家比如美国、俄罗斯的同期水平。
二、中国森林火灾管理概况
    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是一项社会性很强的工作,长期以来,中国各级政府和防火部门以“隐患险于明火,防范胜于救灾,责任重于泰山”为准则,积极贯彻“预防为主、积极消灭”,实现“打早、打小、打了”的方针,按照全社会抓保护,全民搞防火,政府负全责的原则,提高广大群众的防火意识,严格控制人为火源,最大限度减少火灾的发生和火灾损失。主要做法是:
1、 加强制度建设,强化依法治火
    中国根据《森林法》和《森林防火条例》的规定,各省区普遍制定了《森林防火条例实施办法》,建立了以火源管理、入山人员管理和宣传教育为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,采取地方政府布告、命令或乡规民约以及政府、乡、村、群众层层签定责任状的形式,对林区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用火提出法律约束和行为规范;颁布《全国森林火险区划等级》行业标准,将全国县级林业企业、事业单位按区划结果分为森林火灾危险性不同的Ⅰ、Ⅱ、Ⅲ级火险区(Ⅰ级火险最高),以此对不同类型地区的防火工作实行分类指导;颁布《全国森林火险天气等级》行业标准,按照易燃程度将森林火险天气分为五个等级(五级火险最高),各地森林防火指挥部据此科学的安排防扑火工作;在部分省区试行《森林火灾经济损失额计算方法》,建立火灾经济补偿制度;制定扑火预案,确保发生大火后指挥协调工作有条不紊等,强化依法治火,使森林防火工作逐步走上了法制化、规范化和科学化的道路。
2、 加强队伍建设,强化管理职能
    按照《森林防火条例》规定,中国实行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。在各级人民政府领导下,由森林防火指挥部和办事机构负责日常的森林防火管理工作,一级抓一级,一级对一级负责,实行责任与权力统一,成效与利益结合,工作好坏与政绩考核挂钩,并及时兑现奖惩。目前全国共建有各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3027个,办事机构3163个,工作人员1万6千余人。此外,东北西南重点林区建有专门负责防扑火的航空护林站18个,专门负责扑救森林火灾的森林武警部队7支,兵力达2万多人;森林资源较多的县和林业局、林场、乡镇建有专业、半专业森林消防队,共有9306支,26.9万人,组织比较健全,装备配套,经过训练有较强的战斗力;全国还普遍建立了义务扑火队15万支,约465万人。目前,以专职防火干部为骨干力量、以专业和半专业扑火队为基础力量、以森林武警部队为突击力量、以人民解放军和群众义务扑火队为补充力量的专业、半专业化防、扑火队伍体系已初步建成。
3、 加强综合治理,强化火源管理
    目前,中国的森林防火工作已逐步由过去的预防上“死看死守”、扑火上“人海战术”向综合治理方向转化。在火源管理上,由单一的火源管理向火源管理与生物防火工程、开设防火隔离带、可燃物计划烧除相结合方面转化;在林火监测上,已初步建立了地面巡护、了望台监测、航空巡护观测、卫星遥感监测和雷电监测等立体交叉式的监测体系;在防火通讯上,有线通讯、无线通讯、卫星通讯和计算机网络通讯结合,优势互补;在火灾的扑救方式上,由经验型指挥向科学型指挥、由“单兵种”作战向“多兵种”协同作战方面转化;在扑救手段上,由原始的直接扑打向高科技现代化方面转化,加大了机降灭火、索降灭火、化学灭火和人工降雨灭火的力度。
4、 加强宣传教育,强化防火意识
    通过在林区设置固定宣传牌、标语,提醒群众小心用火;利用广播、电视、互联网等媒体大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,在防火期开展森林火灾天气预报和高火险警报,强化人们的防火意识;通过宣传教育,发动群众巡山护林,重点时间、重点地区重点布防,严密监护,实行“群防群治”,切实做到防范责任落实到人头、地块,不出漏洞和空白。在发生森林大火时,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扑火。解放军、武警部队和公安消防部队及时出动,民航、铁路、交通部门及时调派专机,提供专车专列,保证救灾运输需要;国家气象局、卫星气象中心积极开展火险天气预报和卫星林火监测;国家计划、财政、公安、邮电、外交、民政、教育等部门和社会各方面密切配合、大力支持,对扑救森林火灾发挥巨大作用。
5、 加强资金投入,强化设施建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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